數列單調收斂之定理

凡單調遞增數列之有上界者與單調遞減數列之有下界者、皆收斂.請證明之.

極限

若夫極限者、古希臘之先賢始用之.自古及 Weierstras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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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 1 Karl Weierstrass, 1815-1897

之議、歷久而鮮能盡其理實也.微分與無窮小之辯、相爭其存廢逾千載猶未能決.其或爲 0、或幾及 0 而非 0.時 0 而時亦非 0、George Berkeley 之屬者甚異之.物理學家屢以無窮小正定所求不爽、故不以爲謬也.數學之理也、必明必晰.然則應先辯明所謂極限者、後可以確然治分析無慮也.

定義 1.
(極限)

稱數列 {𝑎𝑛} 之極限曰

lim𝑛𝑎𝑛=𝐿(𝜀>0)(𝑁)(𝑛>𝑁)|𝑎𝑛𝐿|<𝜀
(1)

極限者近而不逮、傍而未屆也.𝑎𝑛 之值將屆於 𝐿 、抑不之至.不得知也.若以 𝜀𝑁 定義議之.恣取正數 𝜀、不論大小、必存一處 𝑁、凡 𝑛 之後於 𝑁 者、𝑎𝑛𝐿 相距幾微.何以知其然也? 蓋其相距小於 𝜀 者也.凡正數者、皆見小於 𝑎𝑛𝐿 之相距、此所以度量其近也.豈非因 𝑛 之漸長而 𝑎𝑛 幾及於 𝐿 耶?!此定義也、初立論時、不納者眾、至于今世、莫不是之!

單調有界性之定理

數列之收斂者、其極限必存焉.以單調有界性之定理得知其收斂而不得知其極限也.欲察極限幾何、猶須探其值而後驗以定義也.幸有各術如下以索數列之極限、一曰夾逼定理、二曰四則運算、三曰 Stolz-Cesàro 定理也.

夾逼定理

夾逼定理者、求極限之要術也.設有數列 {𝑎𝑛}{𝑏𝑛}{𝑐𝑛}、自某項起恆有 𝑎𝑛𝑏𝑛𝑐𝑛、且 lim𝑛𝑎𝑛=lim𝑛𝑐𝑛=𝐿、則必有 lim𝑛𝑏𝑛=𝐿 也.

命題 1.
(夾逼定理)

設數列 {𝑎𝑛}{𝑏𝑛}{𝑐𝑛} 滿足

(𝑁)(𝑛>𝑁)𝑎𝑛𝑏𝑛𝑐𝑛
(2)

lim𝑛𝑎𝑛=lim𝑛𝑐𝑛=𝐿、則 lim𝑛𝑏𝑛=𝐿

證.

以極限定義證之.設 𝜀>0、因 lim𝑛𝑎𝑛=𝐿、故

(𝑁1)(𝑛>𝑁1)|𝑎𝑛𝐿|<𝜀
(3)

𝐿𝜀<𝑎𝑛<𝐿+𝜀.同理、因 lim𝑛𝑐𝑛=𝐿、故

(𝑁2)(𝑛>𝑁2)|𝑐𝑛𝐿|<𝜀
(4)

𝐿𝜀<𝑐𝑛<𝐿+𝜀

𝑁0=max{𝑁,𝑁1,𝑁2}、則當 𝑛>𝑁0 時有

𝐿𝜀<𝑎𝑛𝑏𝑛𝑐𝑛<𝐿+𝜀
(5)

|𝑏𝑛𝐿|<𝜀、即 lim𝑛𝑏𝑛=𝐿

若數列 {𝑏𝑛} 之極限難可詳悉、但得覓取上下夾逼之數列 {𝑎𝑛}{𝑐𝑛}、則可藉求 {𝑎𝑛}{𝑐𝑛} 之極限而得 {𝑏𝑛} 之極限也.

例以議之.

例 1.

請證

lim𝑛sin𝑛𝑛=0
(6)

|sin𝑛|1、故

1𝑛sin𝑛𝑛1𝑛
(7)

lim𝑛1/𝑛=lim𝑛(1/𝑛)=0、由夾逼定理知 lim𝑛sin𝑛𝑛=0 也.

夾逼定理不獨用於數列、亦可推廣於函數極限.設函數 𝑓(𝑥)𝑔(𝑥)(𝑥) 於點 𝑥0 之某鄰域內(或去心鄰域內)滿足 𝑓(𝑥)𝑔(𝑥)(𝑥)、且 lim𝑥𝑥0𝑓(𝑥)=lim𝑥𝑥0(𝑥)=𝐿、則 lim𝑥𝑥0𝑔(𝑥)=𝐿 也.

極限之代數運算

極限之加減乘除是也.設以 lim𝑛𝑎𝑛=𝐿lim𝑛𝑏𝑛=𝑀、由定義知 𝜀>0

(𝑁𝑎)(𝑛>𝑁𝑎)|𝑎𝑛𝐿|<𝜀(𝑁𝑏)(𝑛>𝑁𝑏)|𝑏𝑛𝑀|<𝜀
(8)

故而 |𝑎𝑛(𝐿)|=|𝑎𝑛𝐿|<𝜀、是以

lim𝑛(𝑎𝑛)=𝐿
(9)

也.設 𝑁max{𝑁𝑎,𝑁𝑏}、以三角不等式

|𝑎𝑛+𝑏𝑛(𝐿+𝑀)||𝑎𝑛𝐿|+|𝑏𝑛𝑀|<2𝜀
(10)

故而

lim𝑛(𝑎𝑛+𝑏𝑛)=𝐿+𝑀
(11)

並由

lim𝑛(𝑎𝑛)=𝐿
(11)

可知 lim𝑛(𝑎𝑛𝑏𝑛)=𝐿𝑀 也.

此所以極限之代數運算效也.

|𝑎𝑛𝑏𝑛𝐿𝑀|
(12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