數列單調收斂之定理
凡單調遞增數列之有上界者與單調遞減數列之有下界者、皆收斂.請證明之.
極限
若夫極限者、古希臘之先賢始用之.自古及 Weierstrass

之議、歷久而鮮能盡其理實也.微分與無窮小之辯、相爭其存廢逾千載猶未能決.其或爲 0、或幾及 0 而非 0.時 0 而時亦非 0、George Berkeley 之屬者甚異之.物理學家屢以無窮小正定所求不爽、故不以爲謬也.數學之理也、必明必晰.然則應先辯明所謂極限者、後可以確然治分析無慮也.
稱數列 之極限曰
極限者近而不逮、傍而未屆也. 之值將屆於 、抑不之至.不得知也.若以 定義議之.恣取正數 、不論大小、必存一處 、凡 之後於 者、 與 相距幾微.何以知其然也? 蓋其相距小於 者也.凡正數者、皆見小於 與 之相距、此所以度量其近也.豈非因 之漸長而 幾及於 耶?!此定義也、初立論時、不納者眾、至于今世、莫不是之!
單調有界性之定理
數列之收斂者、其極限必存焉.以單調有界性之定理得知其收斂而不得知其極限也.欲察極限幾何、猶須探其值而後驗以定義也.幸有各術如下以索數列之極限、一曰夾逼定理、二曰四則運算、三曰 Stolz-Cesàro 定理也.
夾逼定理
夾逼定理者、求極限之要術也.設有數列 、、、自某項起恆有 、且 、則必有 也.
設數列 、、 滿足
若 、則 .
以極限定義證之.設 、因 、故
即 .同理、因 、故
即 .
取 、則當 時有
故 、即 . ∎
若數列 之極限難可詳悉、但得覓取上下夾逼之數列 與 、則可藉求 與 之極限而得 之極限也.
例以議之.
請證
蓋 、故
而 、由夾逼定理知 也.
夾逼定理不獨用於數列、亦可推廣於函數極限.設函數 、、 於點 之某鄰域內(或去心鄰域內)滿足 、且 、則 也.
極限之代數運算
極限之加減乘除是也.設以 、、由定義知
故而 、是以
也.設 、以三角不等式
故而
並由
可知 也.
此所以極限之代數運算效也.